1簽名的是:哈迦利亞 的兒子─省長 尼希米,和西底家;
2祭司:西萊雅、亞撒利雅、耶利米、
3巴施戶珥、亞瑪利雅、瑪基雅、
4哈突、示巴尼、瑪鹿、
5哈琳、米利末、俄巴底亞、
6但以理、近頓、巴錄、
7米書蘭、亞比雅、米雅民、
8瑪西亞、璧該、示瑪雅;
9又有利未人,就是亞散尼 的兒子 耶書亞、希拿達 的子孫 賓內、甲篾;
10還有他們的弟兄 示巴尼、荷第雅、基利他、毘萊雅、哈難、
11米迦、利合、哈沙比雅、
12撒刻、示利比、示巴尼、
13荷第雅、巴尼、比尼努;
14又有民 的首領,就是巴錄、巴哈‧摩押、以攔、薩土、巴尼、
15布尼、押甲、比拜、
16亞多尼雅、比革瓦伊、亞丁、
17亞特、希西家、押朔、
18荷第雅、哈順、比賽、
19哈拉、亞拿突、尼拜、
20抹比押、米書蘭、希悉、
21米示薩別、撒督、押杜亞、
22毘拉提、哈難、亞奈雅、
23何細亞、哈拿尼雅、哈述、
24哈羅黑、毘利哈、朔百、
25利宏、哈沙拿、瑪西雅、
26亞希雅、哈難、亞難、
27瑪鹿、哈琳、巴拿。
28其餘 的民、祭司、利未人、守門的、歌唱的、尼提寧,和一切 離絕 鄰邦 居民 歸服 神 律法的,並他們的妻子、兒 女,凡 有知識 能明白的,
29都隨 從 他們貴冑 的弟兄,發 咒 起誓,必遵行 神 藉 他 僕人 摩西 所 傳 的律法,謹守 遵行 耶和華─我們主 的一切 誡命、典章、律例;
30並 不 將我們的女兒 嫁給 這地 的居民,也不 為我們的兒子 娶 他們的女兒。
31這地 的居民 若在安息 日,或甚麼聖 日,帶了 貨物或 糧食 來賣給我們,我們必不 買。每逢 第七 年 必不耕種,凡 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。
32我們又為自己 定 例,每年 各人 捐 銀一舍客勒 三分之一,為我們 神 殿 的使用,
33就是為陳設 餅、常獻的 素祭,和 燔祭,安息日、月朔、節期 所獻的與聖物,並 以色列人 的贖罪祭,以及我們 神 殿 裡一切 的費用。
34我們的祭司、利未人,和百姓 都掣 籤,看每 年 是哪一族 按定 期將獻祭的 柴 奉到我們 神 的殿裡,照著律法 上所寫的,燒 在 耶和華─我們 神 的壇上。
35又定每 年 將 我們地上 初熟的 土產和各樣 樹 上初熟的 果子 都奉到 耶和華 的殿裡。
36又照律法 上所寫的,將 我們頭胎的 兒子 和 首生的 牛 羊 都奉到我們 神 的殿,交給我們 神 殿 裡供職 的祭司;
37並將 初熟 之麥子所磨的麵 和舉祭、各樣 樹 上初熟的果子、新酒 與油 奉 給祭司,收在我們 神 殿 的庫房裡,把我們地上 所產的十分之一 奉給利未人,因利未人 在我們一切 城邑 的土產 中當 取十分之一。
38利未人 取十分之一的時候,亞倫 的子孫中,當有 一個祭司 與 利未人同在。利未人 也當從十分之一中 取 十分之一,奉到我們 神 殿的 屋子裡,收在庫 房中。
39以色列 人 和利未 人 要將 五穀、新酒,和油 為舉祭,奉 到 收存聖所 器皿 的屋子裡,就是 供職 的祭司、守門的、歌唱的所住的屋子。這樣,我們就不 離棄我們 神 的殿。